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金昌市财政局私有云桌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昌市财政局私有云桌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锦途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财政局委托金昌市财政局私有云桌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磋商文件编号:JTS2024JC-03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简介:

1.采购内容提供私有云桌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2.总预算:350000.00元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三年)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  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2.4 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4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 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4-2.7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4-2.7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上述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磋商响应资料文件中,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00:00至23:59。

2、地点:甘肃锦途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川区上海路国芳万和城A7栋343室)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2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金昌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金昌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金昌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jcs.gov.cn/)发布,投标单位因轻信其他媒体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单位:金昌市财政局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12号

联系方式:1809350613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锦途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金川区上海路国芳万和城A7栋343室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193596663

                                                        2024年0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