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甘财农〔2025〕15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整治范围
2024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整治重点
(一)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2023〕13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财政部门直接管项目、管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是否建立项目库;
(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存在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未按规定公开公示; 项目建设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
(四)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将产权移交给村集体;
(五)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拖欠项目工程款;
(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问题。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5-8325273(金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举报邮箱:jcsczj8213791@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12号(邮编7371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感谢社会公众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金昌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