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启动会,系统部署2025年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被评价部门(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第三方评价机构主评人参加会议。
会议安排部署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宜,明确了评价形式、评价范围、评价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本次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采用“财政为主、机构为辅”的方式组织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由资金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共涉及10个部门整体、22个项目,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评价资金达16.64亿元。
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沟通协调,适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被评价评估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准备资料,规范有序推进,严守纪律规定,统筹好评价评估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第三方机构要秉持专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规范。同时,各方要树牢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保密责任。
下一步,市财政局重点绩效评价组将按照工作方案及会议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评价工作,力争高质高效完成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财政资金更好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