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类型:B
金财函〔2025〕169号
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号
建议的分办意见
李爱霞、黄培霞、穆英州、赵建平、王莉、崔昌娟、张玉花代表:
你们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并提升生育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为积极有效应对我市人口变化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2023年我市制定印发了《金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市委发〔2023〕5号),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落实<金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卫发〔2023〕33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从孩子出生起按照二孩每人每月200 元,三孩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育儿补贴资金121.915万元,其中二孩806名,申报补贴5474个月,补贴金额109.48万元;三孩50名,申报补贴395个月,补贴金额11.85万元。
存在问题及原因
李强总理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建立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待中央优化生育补助标准明确后,市财政将按政策规定落实补助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
2025年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配合发改、卫健等部门,深入实施积极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现有市级生育补贴政策。预计2025年度我市共需发放育儿补贴357.51万元,按照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的规定,市财政需承担补助资金178.76万元,市财政将积极筹措拨付补助资金,保障生育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推动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根据中央、省上相关政策,出台支持普惠托育的优惠措施,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可承受的托育服务。三是加强宣传政策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家庭积极申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防止虚报冒领。同时,积极研究和对接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待中央优化生育补助标准明确后,按政策规定落实补助标准。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此项工作,也热忱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特此报告。
责任人:王芳
金昌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6日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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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联系人:苏莹 联系方式:0935-821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