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013909440K/2025-75133
  • 主题分类:政协提案办理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发文字号:
  • 时效: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办理结果类型:A金财函〔2025〕124号 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政协第九届金昌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市教育局:市政协第九届金昌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第125号)由我局协助办理,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一、办理情况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优化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强化财政支撑作用,为儿童和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办理结果类型:

函〔2025124

金昌市财政局

关于政协第九金昌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25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教育局:

市政协第九届金昌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第125号)由我局协助办理,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办理情况

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优化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强化财政支撑作用,为儿童和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2023年以来,统筹安排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经费55万元,重点支持心理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健全“家校社”三位一体心理健康协同机制、心理监测评估体系,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扶持力度不断加强。

  1. 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报告。

责任人:王芳




金昌市财政局

                                   20256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协办单位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8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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